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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法干警考试民法知识:合同的变更和解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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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合同的变更 
(一)广义和狭义之分 
(二)两种情况: 
1.双方协商变更合同内容 
2.依法律规定而变更合同内容 
二、合同的转让——参见债权转让和债务转移 
二、合同的解除 
(一)合同解除的概念( ★ ★ ★简答:概念和特征) 
1.概念:是合同有效成立后,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,提前终止合同效力的行为 
2.特征: 
①以有效成立的合同为前提 
②须具备法定条件或约定的条件 
③要有解除的行为 
④具有溯及力,使基于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 
(二)合同解除的条件 
1. 约定解除: 
①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 
②双方当事人约定了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 
2.法定解除 
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; 
②预期违约; 
③迟延履行主要债务,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; 
④根本违约; 
⑤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 
(三)解除权的行使 
1.解除权是形成权,只要解除权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,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 
2.须在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期限内行使 
(四)合同解除的效力 
1.合同解除具有溯及力 
2.尚未履行的,终止履行; 
3.已经履行的,根据情况可以恢复原状的,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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